海曙区档案馆编外人员招聘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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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工作需要,海曙区档案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。特制定以下招聘方案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通过面向社会,公开报名,统一审查,德、智、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本次招聘管理技术科工作人员1名,主要从事档案查阅接待、档案进馆接收等工作。
三、招聘条件和要求
(一)基本要求:
1、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具有良好政治素养、职业道德;
2、身体健康、品行端正,服从分配,服务意识较好;
3、大专以上学历,从事过档案管理或相关工作者优先考虑;
4、45岁以下,男女不限;
5、户籍为宁波大市范围内人员。
(二)岗位具体要求:
1、能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word\excel\ppt等;
2、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能力,能够快速准确地录入文本;
3、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方式
1.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: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止,上午8:30-11:30,下午13:30-17:00。联系电话:15005848795(添加微信咨询),0574-87080786。岗位具体工作咨询0574-89188696(俞老师)。
2.报名资料:
(1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(2)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(3)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或一寸免冠彩照2张;
(4)填写《报名表》(添加微信号获取报名表并进行报名:huifenghr005)。
(5)资料应真实准确,凡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资格。
(二)资格审查
按照招聘条件,区档案馆组织评审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,审查通过方可进入面试。
(三)组织面试
面试评审组对应聘者进行逐一面试,根据应聘者现场表现给出相应分数,并按分数高低排列,分高者入选。面试具体时间、地点根据报名审查情况再行明确。
(四)入职体检
面试合格者参加入职体检(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),体检不合格者淘汰,未参加入职体检的,视作放弃聘用资格。
(五)公示录用
体检合格后,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,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。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,视作自动放弃。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,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聘用人员不足时,将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。
五、薪酬待遇
编外工作人员的年薪按区统一标准执行,财政拨款5.3万(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),提供工作餐,享受工会,体检福利。
六、相关问题
1、本次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合同制,被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,派遣至宁波市海曙区档案馆工作。
2、聘用人员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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