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曙区档案馆编外人员招聘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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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工作需要,海曙区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,有关事项明确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通过面向社会,公开报名,统一审查,德、智、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本次招聘办公室文员1人,主要从事档案馆文件收发、档案归集、后勤辅助等工作。
三、招聘条件和要求
(一)基本要求:
1、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具有良好政治素养、职业道德;
2、身体健康、品行端正,服从分配,服务意识较好;
3、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,行政管理、文秘等专业或有相关经历的优先考虑;
4、年龄40周岁以下,男女不限;
5、户籍为宁波大市范围内人员。
(二)岗位具体要求:
1、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word\excel\ppt等;
2、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能力,能够快速准确地录入文本;
3、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。
四、报名方式
接受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。现场报名可在工作日(8:30—11:30,13:30—17:00)携带报名资料,前往海曙区解放北路86号海曙区档案馆5楼501、508室报名。
1、报名材料:
(1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(2)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(3)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1张、1寸免冠彩照1张;
(4)《报名表》
(以上证件原件可以在面试当天审核)
2、报名时间:
2023年11月10日—2023年11月19日
3、电子简历投递:
邮箱:17780304@qq.com
4、联系人:
黄老师 0574—89189148
马老师 0574—89298711
五、薪酬待遇
编外工作人员年薪按海曙区统一标准执行,享受工会福利、食堂工作餐。
六、相关问题
1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。面试合格者需参加入职体检(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),未参加入职体检的,视作放弃聘用资格。
2、本次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合同制,被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,派遣至宁波市海曙区档案馆工作。
3、聘用人员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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