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曙区档案馆编外人员招聘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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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市海曙区档案馆因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共1名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和办法
招聘工作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原则,通过公开报名、面试、体检等程序实施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要求
宣教编研岗位1人,主要从事宣传编研、展厅解说等工作。
(一)基本要求:
1、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、职业道德;
2、品行端正,服从分配,有较强服务意识;
3、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;
4、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或能力;
5、年龄40周岁以下(含40周岁);
6、宁波市常住户口(或在市六区范围内有稳定住所)。
(二)岗位具体要求:
1、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,有展厅讲解或宣传工作从业经历者优先录用。
2、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基础。
(三)报名材料
招聘报名表、身份证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。应聘者将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(17780304@qq.com),附近期免冠照一张。区档案馆确定初选名单后,通知入选者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前来面试。按程序从面试、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录用。
单位地址:海曙区解放北路86号(区档案馆)
咨询电话:89297909,89189148(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)
联系人:马老师,黄老师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方式
1、报名邮箱:17780304@qq.com
2、报名时间: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7日止。
3、报名资料:
(1)《海曙区档案馆招聘报名表》;
(2)个人简要情况介绍;
(3)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(4)资料应真实准确,凡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资格。
(二)面试
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
(三)体检
面试通过者参加入职体检(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),体检不合格者淘汰,未参加入职体检的,视作放弃聘用资格。
(四)公示、录用
体检合格后,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。
招聘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,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。
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,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。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,视作自动放弃。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,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聘用人员不足时,短期内可酌情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给予补录,由本单位自行组织。
海曙区档案馆
2022年9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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